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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四 辦理《外國人居留許可》 (審批時間:7個工作日,但公安局走訪時間除外)
一.外國人需提供的材料有:
1.申請人護照原件,每人一份;
2.申請人需提交有效的《廣東省外國人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》,申請人簽名,每人一份,原件;
3.申請人需提交深圳暫住地派出所出具的《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》或已與公安機關聯網的酒店出具的《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》。每人一份,原件及復印件。
4.如有隨任家屬,隨任家屬須持有所在國家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配偶或子女關系、并經過中國駐該國使領館進行了領事認證的法津文書及翻譯文本,原件及復印件。
5.申請人相片1張(藍底,規格2寸)用于貼在申請表上,每人一張。
6.《首次面談表》,去公安局辦理時可直接填寫。
7.申請人口岸醫院體檢原件及復印件。每人一份。
二.公司提交的材料有:
1.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
2.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(三證合一的免提供)
3.單位備案本原件及首頁的復印件
三.代理機構提交的材料:
1.填寫完整并貼有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藍底照片的《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》。邀請單位蓋公章,申請人簽名。原件,(每人一份)
2.提交《申請簽證證件的證明函件》,經辦人簽名,加蓋單位公章,原件;(每人一份)
3.《企業信用信息資料》,蓋公司公章,原件,兩份;
4. 《外國人工作許可證》原件及復印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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